索引號: | 11341703003250187E/202502-00133 | 組配分類: | 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、換領、補領 |
發(fā)布機構: | 溪口鎮(zhèn)人民政府 | 主題分類: | 綜合政務 / 公民 |
名稱: | 居民身份證管理—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、換領、補領 | 文號: | 無 |
生成日期: | 2025-02-25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5-02-25 |
1.受理部門:各戶籍派出所及戶辦大廳
2.辦理條件: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
3.辦理流程:申請人攜帶申報材料到戶籍地所在派出所窗口申辦業(yè)務。
4.所需材料:《安徽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條》或居民戶口簿1、本人申領居民身份證期間,可以申辦臨時居民身份證;2、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3個月,自簽發(fā)之日起計算;3、未滿16周歲的公民,由監(jiān)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
5.辦理時限:1個工作日
6.收費依據(jù)及標準:發(fā)改價格〔2003〕2322號;省物價局、財政廳皖價費〔2004〕346號;財政法〔2019〕62號;每證費用:10元/證;
公開依據(jù)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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